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第三十条第四款的要求,现将申请报废的资产予以公示(详见清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广州医科大学后勤校产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 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电子邮件:
广州医科大学后勤校产管理处,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邮政编码:511436;
联系人:高老师37103118,
电子邮箱:gmcsbk@126.com;
附件:公示清单
广州医科大学后勤校产管理处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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