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穗财资﹝2021﹞40号)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要求,现将本次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资料在学校后勤校产管理处的网站予以公示(详见清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校后勤校产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电子邮件
广州医科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0
联系人:赵老师 81340685(越秀校区管理科),电子邮箱: 2022620006@gzhmu.edu.cn
附件:公示清单
广州医科大学后勤校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21日
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清单
申报单位:广州医科大学 金额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