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起,广州市大中小学生参加了市政府的民心工程——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保障了学生在校期间的身体健康,尽量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失学的情况发生。具体须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广州市户籍和广州市以外户籍均可申请参保。
二、学生的医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开学后学校预防保健科统一向医保局办理学生的参保登记。
三、医保费用缴纳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穗医保发【2019】10号)相关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14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27元/人,此款项由学校财务于开学后统一在校园的广发银行个人账户上扣出,再代缴到医保局。请各位学生确保个人账户有足够的余额,否则扣款不成功直接导致参保不成功,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且中途不再补办医保。
参保要求是在学生意愿的原则下统一在校参保,如有已在户籍地参保、不愿参保等原因的学生,须在每年的9月30日前提出不参保申请,由保健科汇总后交财务处统一实施退费,费用将退到原支付账户,退费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贫困学生的特殊医保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将相应的证件复印件(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交到预防保健科,经市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免交当年医保费并享受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生需每年提交资料申请,本市户籍生第一次申请通过后不需再申请,下年至毕业均自动续保享受特殊医保政策。
(一)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3、孤儿提供《儿童福利证》或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城镇“三无”人员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6、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
7、持证1-4级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
9、因公牺牲或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持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或加注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信息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办理条件: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身份证明(如本人户籍已迁出,需提供原家庭在册低保证明及原家庭户口簿)。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身份证明(如本人户籍已迁出,需提供原家庭在册低收入证明及原家庭户口簿)。
3、持证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医保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
新生:可以享受16个月的医保待遇:(2019年9月-2020年12月)。
其他在校生:可享受时间为自然年,即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应届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后可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医保卡,到广州市各区医保分局前台或者各医院申请定点,即定即用,无需回校报销。
六、就医规定
普通门诊:一般在预防保健科(医务室)就诊。部分情况经预防保健科医生同意后,可转诊到院外医疗机构就诊。急诊不需要转诊,直接到医院诊治。
住院:学生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在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院办理入院手续,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七、报销比例
1、校医务室就医:基本医疗范围内药费报销90%,就诊收费时直接在校园卡记账报销。
2、院外门、急诊就医:基本医疗范围内的药费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一、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就医时血、尿、便三大常规、胸片(DR)、心电图五项检验检查费用报销50%,其它范围外的治疗、检查、检验等项目均自费。门、急诊药费报销最高限额为200元/月/人。
3、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产前门诊检查和住院生育(终止妊娠)、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异地就医、住院、大病保险等各种待遇标准,请参阅: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就医指南(大中专院校学生篇)最新版。
八、医疗费报销流程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
第一步:凭病历、收据、清单,找医生审核签名;
第二步:填写“广州医科大学门诊医疗费报销个人信息表”,附上发票,而后将信息表与收据装订好投入投递箱。
第三步:学校公医办收单制表,经财务处代交广发行,由广发行转入个人账户。
注:1、医生审核签名时间:
番禺校区:周一至周日医务室开诊时间:
越秀校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9:00
2、投递箱设置点:番禺校区医务室;越秀校区15栋二楼医生办公室。
3、学校公医办每月10号、20号收单制表。
4、票据报销期限:从票据发生日起,医保学生不得超过365天。
(二)医保局住院费用零星报销:
1、提交资料:住院发票、汇总清单(出院清单)、入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医保卡或市民卡、身份证及复印件。
2、医保局报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地铁杨箕站D出入口。
(三)温馨提示:
1、参保人就医时必须出示医保卡,否则医疗费用全部个人自行承担。医保卡遗失或重置期间,可凭银行挂失证明或重置卡回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作为临时医保凭证就医,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2、学生未经预防保健科的医生转诊,私自外出就诊,门急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如有疑问可咨询预防保健科医保办:37103122(王老师或付老师)
详细医保相关信息可查询: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
广州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
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广州医保官方微信
广州医科大学预防保健科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