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保障居民医疗需求而推出的惠民政策,对居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病失学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获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远远高于所缴纳的保费。从2008年起,广州市大、中、小学生参加了市政府的民心工程——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将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文件精神,大中专学生无特殊原因应在学籍地参加医疗保险。
广州市是目前广东省内三级医院最多、医疗技术水平最高的城市,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可以直接享受广州市高水平的医疗救治。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无需另行缴费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另外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同学,寒暑假回家生病住院可以登录“粤医保小程序、穗好办APP、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申请异地就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异地住院治疗享受与广州市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不会有报销比例下降的情况。特别强调:根据医保长效机制规定,若参保中断后重新缴费,需经历至少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现将具体参保须知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广州医科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学生的医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预防保健科统一向医保中心办理学生的参保登记。
三、参保工作流程
1.参保缴费通知:2027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尚待医保局确定(2026年度缴费标准为413元/人),具体缴费金额、缴费渠道和缴费时间以后勤校产管理处2026年9月秋季学期入学后发布的“202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通知”为准。
2.参保登记确认工作:从第一次缴费至医保征缴期结束(预计为2026年12月20日)完成。征缴期结束后无法再办理中途参保。
3.参保成功标志:参保台账由校方通过“广东省医保学校单位网厅”登记确认,还需通过税务系统申报扣费,最终扣费成功才算参保成功,详情可以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明”了解。
4.按相关文件精神,大中专学生无特殊原因应在学籍地所在学校(广州医科大学)参加医疗保险,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在校参保的学生,须在2026年9月20日前提出不参保申请,并签署“不参保学籍地医保承诺书”,无参保意愿的同学请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缴费。特别强调:根据医保长效机制规定,若参保中断后重新缴费,需经历至少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具体以医保中心每年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5.退费工作:确认参保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保退费。另外2027年1月1日以后无法办理任何原因的退费工作。因异地医保台账占用原因最终无法在广州参保的,在征缴期结束后的3个月内完成退费工作。
6.应届毕业生停保:毕业季6月份完成,由学校统一办理。
四、贫困学生的特殊医保政策
可提供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的同学可享受广州市政府资助参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将相应的证件复印件(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交到预防保健科,经市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免交当年医保费并享受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生需每年提交资料申请,本市户籍生第一次申请通过后不需再申请下年至毕业均自动续保享受特殊医保政策。对于身份证明材料存在疑问的,可联系市医救中心工作人员予以指导明确(医疗救助热线电话81499908)。
(一)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3.孤儿提供《儿童福利证》或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城镇“三无”人员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6.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
7.持证1-4级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
9.因公牺牲或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持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或加注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信息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办理还需要提供。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身份证明(如本人户籍已迁出,需提供原家庭在册低保证明及原家庭户口簿)。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身份证明(如本人户籍已迁出,需提供原家庭在册低收入证明及原家庭户口簿)。
3.持证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医保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
新入学生:可以享受16个月的医保待遇,即2026年9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往届学生:可以享受12个月的医保待遇,即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应届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后可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医保卡,到广州市各区医保分局前台或者医保定点医院申请定点;外地同学需先在粤医保小程序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申请,然后到当地支持异地结算的医保定点机构医院办理定点,即定即用,无需回校报销。
六、就医规定
普通门、急诊:一般在学校医务室就诊。部分情况经预防保健科(或医务室)医生同意后,可转诊到医保定点机构医院就诊。急诊或在校外实习的同学不需要回校办理转诊,可直接到医保定点机构医院诊治。
广州市区住院:学生出示医保卡或身份证在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无需再回医务室报销。
异地就医住院:寒暑假回家因病住院需先登录“粤医保小程序、穗好办APP、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申请异地就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待广州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异地住院治疗方可享受与广州市区同等待遇。
七、报销比例
1.校医务室就医:基本医疗范围内药费报销90%,就诊收费时直接在校园卡记账报销。
2.医保定点机构医院门、急诊就医:以最新发布的“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医保就医管理及医疗费报销实施细则”为准。
3.门诊特定病种、犬伤门诊、指定单病种以及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标准参阅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就医指南(大中专院校学生篇)最新版。
八、医疗费报销流程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
第一步:凭病历、发票、清单,到番禺或越秀校区医务室找医生审核签名;
第二步:填写“广州医科大学门诊医疗费报销个人信息表”,附上发票和清单,而后将信息表与相关票据装订好投入医务室门口的投递箱。
第三步:学校公医办收单制表,经财务处代交广发行,由广发行转入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1.医生审核签名时间:
番禺校区:周一至周日医务室开诊时间;
越秀校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30。
2.投递箱设置点:番禺校区医务室;越秀校区医务室。
3.学校公医办收单制表,财务处代交广发行,广发行转入个人账户。
4.票据报销期限:从票据发生日起,不得超过365天。
5.在其他医疗机构已享受医保待遇优惠后不能再进行二次报销。
(二)医保局住院费用零星报销。
1.提交资料:住院发票、汇总清单(出院清单)、入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医保卡或市民卡、身份证及复印件。
2.医保局报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1号之四首层,地铁1号线烈士陵园站D出口步行300米。
九、温馨提示
1.广州市医保卡即是第三代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首次在广州市参保的同学由学校统一办理此卡,既往办理过的同学无法重复申领。先办理了第三代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才能申领和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丢失此卡或者非第三代社保卡的同学须及时到原发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补办或更换新卡。在补办新卡期间患病需住院治疗时,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办理住院和出院结算手续。
2.为确保同学们的参保登记信息准确,方便在参保登记遇到问题台账时及时联络同学本人进行处理,请同学们提供个人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不要用繁体字书写姓名。
3.学校学生医保咨询电话:020-37103121、37103122。医疗费报销进度可致电话37103123或校园企业微信搜索预防保健科肖芹老师咨询。
4.详细医保相关信息查询:致电广州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登录“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广州医科大学后勤校产管理处预防保健科
2026年6月24日
